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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groPhotovoltaics

15.5%

2025

然而,推動農電共生真的弊大於利嗎?

光電進駐農地因過往亂象

導致民眾對於種電普遍存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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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 農地種電 」指地主在自家土地種電或將土地出租給光電業者種電。現階段台灣實施的太陽能發電以「屋頂型」為主、「地面型」為輔。

政府目前以「不利農業、低地力農地」畫分綠能發展區,藉由開發綠能設施,盼能在2025年達到綠能發電量占比15.5%,並朝2050年淨零轉型目標持續邁進。

不利農業區:嚴重地層下陷區、無法經營農漁業土地。

低地力農地:土壤鹽化、水源不穩等農漁業土地。

屋頂型光電
地面行光電

​▲屋頂型

​▲地面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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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政府倡導優先發展屋頂型光電,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蔡佳晋表示,屋頂型光電可行,但數量不足難解決台灣電力問題,加上建置成本高,難以做為主力,若想普惠綠能,營農型及地面型光電都應齊頭進行,推動農電共生。
  • 農電共生使農作物得以與太陽能板共存於土地,亦讓農民有選擇的餘地。大城鄉荒廢土地數量多,若放任雜草叢生,又不使用於生產光電,恐浪費國家資源。

  • 政府持續推動農電共生,但其相關審查法案、制定措施未有明確規範,且有光電業者強鑽法規漏洞裝設太陽能板,2016年更是被媒體揭露出多起「假種田,真種電」事件,案場內只有光電設施,卻無種植農作物,而此不合規範之農電共生案場後續遭廢止。

菁寮民宿業者

​王家曼

太陽光電產業

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 蔡佳晋

農委會於2020年修正「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」,規定光電開發2公頃以上的土地變更案,全面改由中央審查。2公頃以下土地除「被其他用地包圍及夾雜的零星農地」將由地方政府審核外,其他皆禁止申請土地變更,此規範俗稱「小二甲」。
太陽能板(光電板)
彰化大城有許多荒廢農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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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圖 2023-12-13 晚上7.44_edited.jpg
截圖 2023-12-13 晚上7.44_edited.jpg
為達2050年淨零轉型目標,能源署持續建設再生能源,同時於2023年規畫在彰化縣大城鄉徵求地主意願,推動「光電示範區」,不料卻引起部分環保團體的反彈聲浪。許仁寶分析,此舉受農民健康保險(下稱農保)限制,必須維持耕作,農民才能獲得經濟保障,然而,農民大多認為租金能用以養老,普遍自願畫分農地,光電業者也認為,政府政策以保護農民收益為主,卻未想過申請之農地使用狀況及審核條件。
欲使政策方針普及化還需加強宣導,能源署提出四大方針,希望藉由優良示範案例提升農民意願,並廣邀農漁戶、地主、協會等相關單位,透過說明會介紹政策推動之立意。此外,也能透過協會總幹事等領袖,協助推廣農電共生政策,建設光電示範區的同時達到群聚效應,再由地方媒體播放政策推動訊息,調整民眾觀念。

彰化縣大城鄉頂庄村長

許仁寶

優良案例宣導
主動召開政策推動說明會
意見領袖帶動
地方媒體推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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